昆明市儿童医院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编号 | ETYY-YB-12 | 版本 | 2023.V2 | 页数 | 18 |
承建部门 | 院办 | 审核人 | 官华波 | 签发人 | 张铁松 |
状态 | 执行 | 制定日期 | 2014.10 | 修订日期 | 2023.11 |
一、目的
为规范医院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服务水平,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得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定办法》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标准
(一)院务公开
1.建立健全院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实行院务公开,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体到位,工会积极运作,纪检监督检查,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做到领导体制到位。医院成立了由行政、党委、纪检、工会、人事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是院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副院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是院务公开的“第一执行人”。将院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组织制定方案,落实主管领导和职能部门的具体责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与组织协调工作。明确了行政部门是院务公开的主体,履行院务公开工作的主要职责,检查和部署院务公开工作,将院务公开纳入行政管理系列,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为院务公开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和工作条件。院办、纪检监察、工会是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牵头人”,成立了“院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行政职能部管理规定一上册院务公开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查处,确保这项工作的健康发展。院办、工会是院务公开的办事机构,主动推动和配合行政做好院务公开工作,完成党政与职工群众交办的各项任务。
(2)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做到具体措施到位。所有科室都要积极实行院务公开制度,并逐步实现院务公开在内容、形式、程序、时间、监督和管理机制等六个方面的制度化、规范化。院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而定,突出不同时期医院管理的“难点”、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以及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点”。采取有效方式,按照规范程序进行,通过及时、规范、真实可信的公开,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和医院建设的发展。
(3)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到位。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院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职工反映的意见是否得到落实,并组织职工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保证院务公开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建立医院内部的自检自查制度,并作为长效机制坚持下去。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切实做到医院重大决策必须通过院务公开听取职工意见,并提交职代会审议,未经职代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更应向职工公开,职代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决定权和否决权,既未公开又未经职代会通过的有关决定视为无效;院领导违反职代会决议和院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导致矛盾激化,影响单位和社会稳定的,要追究其责任。
2.进一步明确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卫生工作涉及医院职工、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利益。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机密、科研等法律院务公开制度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内容外,要把医院职工、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事项,在医院内部和社会两个层次,全面、真实、及时地公开。
(1)向社会公开的主要事项
医疗卫生单位服务信息。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职能科室设置与岗位职责、诊疗科目等;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的基本情况;上岗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或职称。
服务规范。国家及地方主管机构颁布的有关医疗技术与服务规范;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文明服务规范、服务承诺及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医疗卫生单位与患者的权利和义务;医疗服务咨询、监督、投诉的机构、程序和方法;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服务流程。门、急诊和住院就诊程序、门诊医生安排;诊断、治疗以及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履行的程序;诊疗项目、科室位置格局、指示标牌等;专科服务内容及特色,专家姓名、专长及出诊时间等;便民服务项目。
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价格;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各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医疗与服务价格查询服务。
(2)向患者公开的主要事项
服务收费信息。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和查询制度;门诊患者费用清单,包括药品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等。
医疗服务信息。病人的病情告知;医疗事故的处理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服务。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和《医院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中需要公开或医疗卫生单位认为有必要向患者公开的其他事项。
(3)向医院内部职工公开的主要事项
医院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改制方案;年度经营目标、重大项目安排及实现进度;规章制度和执行上级政策作出的决议、决定;年度财务预、决算主要情况;药品、大型医疗仪器设备的采购和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承包租赁合同执行情况。
(4)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聘用合同的签订、履行及解聘、辞聘的标准与程序;职务任免、人事调配和职称评定;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评优选先的相关情况;职工购房的政策和住房公积金管理。
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情况;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职工意见箱和监督举报电话。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单位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6)院务公开的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突出针对性、实效性。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本院的有关规定,又要公开具体内容、标准和承办部门;既要公开办事结果,又要公开办事程序;既要公开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公开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便院务公开始终在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监督下进行。
3.切实规范院务公开的形式和基本程序
向医院职工公开的主要形式:院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是职工代表大会。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将单位重大事项向职工公开,使职工代表在“知情”的基础上,充分行使审议建议、审议通过、审议决定、评议监督四项职权。要通过院务公开,不断充实和丰富职代会的内容,提高职代会的质量和实效。在职代会闭会期间,由工会作为日常工作机构参与监督工作。要设立固定的院务公开栏,采取党政工联席会议、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院情通报会、院周会、民主议事会、职工恳谈会、院长接待日、征求意见箱、投诉电话、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简报等形式进行院务公开,不断扩大公开面。
4.向医院职工公开的基本程序
(1)确定公开的内容与形式。由相关行政部门准备,整理需要公开的资料,报院务公开协调小组研究,确定公开的事项、+形式和落实部门。
(2)适时公开。单位准备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工会。需要公开的事项原则上应在事前公开。
(3)意见反馈与整改。在职代会公开的事项,由职代会根据相应的职权和程序形成决议决定,提交有关方面执行;无需决议决定的事项,由职代会形成书面意见,提供有关部门整改落实;通过其他形式公开的事项,由院务公开办公室和监督检查小组牧集意见,提供给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职工群众反馈。
(4)材料归档。院务公开办公室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部门和人员、职工群众的评议情况、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和办理情况,整理成文字材料,归档保存,便于查询和监督。
5.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公开的主要形式
实行医疗服务信息公布制度,建立健全费用查询系统,通过公示栏、电子触摸屏或显示屏、聘请社会监督员、医院网站、咨询电话、发表公开信、发放患者须知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监督。各科室要结合自身特点,不断探索新的公开形式,最大限度地做到让服务对象满意,让社会满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6.严格加强院务公开的考核及奖惩工作
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考核与奖惩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自查,每年组织一次相关政策的学习、工作的研究和经验交流。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自查、抽查或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组织机构。医院院务公开协调小组及科室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建立情况;党政主要领导负责情况;党、政、纪、工、职工代表等相关部门成员进入小组情况;院务公开监督机构建立情况。
(2)工作制度。院务公开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间、监督与管理机制等在工作制度中严格规定的情况。
(3)具体实施。院务公开纳入行政日常管理工作中的情况;公开前的准备、工作过程的组织实施、公开后的效果评估等落实到责任部门和人员情况。
(4)职代会作用。对职代会决议、职工代表提案落实与反馈情况;职代金闭会期间,院务公开工作正常运作情况。
(5)实际效果。党群、干群关系是否有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否有所加强;职工群众的满意度是否达到8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是否达到90%以上。
(6)医院对院务公开工作取得成绩的,及时表彰和奖励;对院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行政主体不到位、公开内容不真实、程序不规范、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以及其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情况的,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整改结果报医院院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对不认真整改,以及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由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院党委汇报,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各科室要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工作评估标准,切实推动院务公开工作,以进一步促进医院建设的全面发展,为医院的进步作出贡献。
(7)本制度自2014年7月9日起执行。
7.院务公开工作监督考察制度
(1)考核的范围和原则:院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院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2)考核的组织领导
成立院务公开监督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张铁松
组员:官华波、刘晓梅、马静、吕孟兴、刘芳、沈芹宇、王卫红、黄荣卫
办公室设在院办,设专人负责。
考核方法
考核由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负责实施。
考核可以对全部科室、全部考核内容进行普遍检查,也可以根据需要对部分科室、部分考核内容进行重点考核。
考核主要通过检查公开栏、门诊电子触摸屏、查阅宣传资料、列席参加职代会、浏览院内局域网有关网页、检查会议记录、向职工、患者征询意见等方法进行。
考核的具体时间由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在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
考核要求
认真做好考核记录。
考核的情况要采用适当的方式公开
考核结果列入中层干部个人的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和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的对象:科室主要负责人及院务公开具体负责人。
责任追究的方式: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和训诫、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职或者免职。对被追究个人责任而受到通报批评、诫勉和训诫及以上处理的,取消当年个人考核优秀和科室评选先进的资格。
责任追究的内容:
对医院院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不认真贯彻落实,不及时将本部门负责公开的内容交院办汇总公开的。
对院务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放任不管或工作不力,经督促后仍无明显改进或拒不纠正处理的。
弄虚作假,编造、篡改数据或资料,导致公开内容不真实的。
责任追究的程序:对需要给予实施责任追究的,由院务公开监督小组提出,经院务公开办公室核实后,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实施。
(3)院务公开定期检查考核制度
院务公开定期检查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杨家义
组员:张铁松、官华波、张毅、李超、崔阳、王卫红、吴平
办公室设在院办,药和庆兼任办公室主任。
院务公开定期检查考核内容及具体项目
对社会公开情况,包括医疗机构单位基本情况、服务信息(包括服务指南、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服务承诺等)、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患者就医须知等是否公开。
对服务对象公开情况,包括各种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等收费信息;医疗机构的药品、仪器设备检查以及诊疗价格;医院投诉管理部门及其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和程序,按照规定提供医疗文书等信息资料服务等是否公开。
对内部职工公开情况,包括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职工权益保障;药品、设备等物资购置等情况是否公开。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开内容是否公开。
院务公开监督渠道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63309029
设立投诉举报信箱于医院后勤楼、门诊部、医技楼、住院部的一楼。
聘请社会监督员: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社会团体代表及民主人士等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部分熟悉国家政策规定、关心中医事业发展、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的人员担任。
(4)院务公开定期检查考核形式
院务公开定期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对院务公开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院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并严格审查应公开的事项是否公开,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保证院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院务公开定期检查考核每年年底与科室年终综合考核同时进行,由院务公开定期检查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根据院务公开定期检查考核内容及具体项目,开展对院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活动,对不按要求公开、公示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信息公开
1.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1)向社会公开的医院院务主要内容
a.医疗服务信息
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职能科室设置。
主要卫技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并提供查询服务。
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及医师、护士值班表。
工作人员在岗时佩戴的注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b.医疗服务价格信息
提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查询服务。
c.行业作风建设情况
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设置医疗服务投诉信箱。
(1)向患者公开的医院院务主要内容
a.收费信息
住院病人实行费用“每日清’’制度,提供费用查询服务,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
为门诊患者提供费用清单。
b.按照《医疗机构病理管理规定》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复制服务。
(3)向内部职工公开的医院院务主要内容
a.有关医院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规划、实施方案。
b.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c.干部任免、人事调配、评优奖励情况。
d.职称晋升、评聘情况;岗位设置、岗位聘用、解聘、辞聘的标准及程序,薪酬体系。
e.财务收支、经费运行情况。
f.大型设备购置情况。
g.大宗物品采购情况。
h.基建项目招投标情况。
2.信息公示的途径和形式
信息公示应以实用、简明、便利职工为原则,根据公开事项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公开方式。
(1)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载体是职工代表大会。建立与医院发展和职工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将院务公开工作与职代会的职权落实有机结合。
(2)院周会和不定期公开专题会议,医院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向干部或职工通报医院工作、工作量指标及财务报表,接受咨询。
(3)在医院内设立院务公开栏、院务公开网页,以及书记、院长信箱,收集各层次不同群众反映的意见。
(4)坚持每周一次的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5)设立“意见箱”。
(6)根据“公开”内容需要,适时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等;根据医院的实际,采取定期、不定期,遇重大事件及时公开的原则。
3.信息公示的工作程序
提出“公开”事项。根据医院工作情况,或根据职代会提出的要求,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可责成“院务公开工作小组”或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公开内容。有关公开内容的提供部门为:
(1)医疗服务信息内容由医务科提供。
(2)医疗服务价格信息、收费信息内容由财务科提供。
(3)行业作风建设情况内容由院办和纪委办提供。
(4)向内部职工公开的医院院务主要内容由院办、财务科、医学装备部、基建办、人事科提供。
(三)附件 1.院务公开工作流程
2.医院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附件1:
附件2:
医院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信息类别 | 信息分类 | 信息名称 | 基本内容 |
资质类 |
机构及 人员识别 |
机构信息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备案、诊疗科目及 机构基本信息等 |
机构标识 | 等级评审、医保定点、教学任务等名称标识 | ||
人员识别 | 医护、行政及后勤等人员标识:姓名、科室(部 门)、职务(职称)等 | ||
设备及 技术许可 | 设备准入 |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等 | |
技术备案 | 依法开展的特殊临床技术、限制性医疗技术、 检验项目名称及有效期,如人体器官移植技 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特殊实验室检查等 | ||
研究平台 情况 | 重点研究 平台 | 国家级、省级、市级等临床研究中心、工程研 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平台等 | |
价格 | 服务价格 |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标准等 | |
药品耗材 | 药品、医用耗材品规及价格等 | ||
服务类 |
环境导引 |
交通导引 | 机构周边的公共交通线路,车辆入口与出口指 示、院内停车场、院内行车指引、停车收费标 识等 |
内部导引 | 各科室(部门)的名称、位置及指引标识、急 |
诊 “绿色通道”指引标识等 | |||
公卫措施 | 公共卫生预防控制相关信息,落实政府应急处 置措施的相关信息等 | ||
安全警示 | 服务场所安全(防火、防盗、安检等)警示标 识及危险提示标志等 | ||
应急指引 | 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和安全通道路线、指引标 牌、路线等 | ||
诊疗服务 |
服务时间 | 门诊、急诊服务时间(含节假日),病房探视 时间及各项服务的办理时间等 | |
专业介绍 | 专业方向,临床、检验、检查等专业服务项目 名称及特色服务的相关内容等 | ||
就诊须知 | 门诊、急诊就诊流程、就诊期间应知晓的相关 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 | ||
住院须知 | 办理住院的手续及流程、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 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 | ||
预约诊疗 | 需要或可以预约的挂号、诊疗、临床检验、检 查等的预约途径、流程、方法及注意事项等 | ||
检验检查 | 进行临床检验、超声、影像学等辅助检查的流 程、须知、注意事项,报告获取时间及方式等 | ||
分级诊疗 | 分级诊疗的双向转诊服务内容、机构、流程、 联系方式等;医联体业务合作的医疗卫生服务 |
机构、专家介绍、服务内容、流程、联系方式 等 | |||
远程医疗 | 远程医疗、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流程、收费等 | ||
社区服务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门服务项目等服务 流程、 内容、联系方式等 | ||
特需诊疗 | 特需诊疗服务项目相关信息和导引 | ||
临床研究 | 开展临床试验、临床研究项目及知情同意、不 得收费等有关要求 | ||
行风与 投诉 | 招标采购 | 执行政府采购依法应当公开的相关信息 | |
行风建设 | 行风建设及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相关规定 | ||
依法执业 自查 |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等 | ||
医疗秩序 | 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患者应当遵守的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及注意事项等 | ||
投诉途径 | 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等 | ||
纠纷处理 | 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以及相关部门(如医 调委)地点、联系方式等 | ||
科普健教 | 健康科普 | 健康保健及疾病防治、康复等方面的科普知识 | |
健康教育 | 开展健康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的时间、内容、 地点 | ||
患者健康教育制度及流程等 |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制度及管理办法 | |||
便民服务 |
咨询服务 | 咨询服务设置情况,包括咨询台(窗口)标识、 路线,在线咨询服务等 | |
特殊人群 | 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优先服务窗 口标识等 | ||
收费查询 | 查询的方法、流程、地点和导引路线等 | ||
医保服务 | 医保支付、报销流程、地点、导引等 | ||
复印病历 | 病历复印的流程、地点、导引路线和收费说明等 | ||
其他信息 | 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