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昆明市儿童医院医保智能审核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9-9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0848-2541ZC209077(KMZC2025-G1-02148-YCZB-0129);
1.2项目名称:昆明市儿童医院医保智能审核系统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45.00万元;
1.4最高限价:45.00万元;
1.5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采购预算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医保智能审核系统采购项目 | 1 | 项 | 否 | 45.00 | 45.00 |
注:★(1)投标人须对所投项目内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项目上线验收;
1.7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儿童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昆明市儿童医院医保智能审核系统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2.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2.2.1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
2.2.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执行。
2.2.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
2.2.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失信信息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进行查询,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投标人当前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19日起至2025年8月26日每天上午06:00-12:00,下午12:00-23:59时(北京时间)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3)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yc.html或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②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9月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标段)昆明市儿童医院医保智能审核系统采购项目
保证金金额:27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不限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9-9 13:30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
3.开户信息
开户名: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
账号:8719 0345 1810 102 0090 000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儿童医院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288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871-63309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
联系方式:0871-64105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宏飞、范峻华、后俊、张韵、樊艳瑾
电 话:13698752042
传 真:0871-64105031
邮政编码:650106
4.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昆明市财政局
监督电话:0871-63544951
5.技术支持
政采云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电话:400-881-7190
云南CA服务电话:4006727666;
云南壹证通服务电话:400004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