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儿童医院对已报批的资产实物处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昆明市儿童医院   来源:采购中心   时间:2023-01-12    【字体:

昆明市儿童医院拟对经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可报废,存放在仓库的部分物资进行清理处置,需采购一家废品收购公司进行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沟通谈判。本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昆明市儿童医院

2.项目编号:20230109

3.项目名称:昆明市儿童医院对已报批的资产实物处置服务项目

处置通用设备4台(组),分别是:前兴院区的二楼食堂抽排风机组、安保监控大屏、净化暖通设备、空气热能泵)

4.预算:2.79万元(报价不得低于2.79万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 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证、废旧金属回收资格证明或再生资源回收证明等资质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资质。

三、相关技术要求:

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需承诺,所有回收物资不得作为医疗设备二次销售;

2、且不得用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范围和用途;

3、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来,至少3份回收报废医疗设备的合同业绩,须提供类似项目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

4、搬运路线与搬运方法须服从院方人员指挥;

5、搬运过程中,如院方发现有用设备和物品需要留下,必须无条件配合。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或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证明,如“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证、废旧金属回收资格证明或再生资源回收”等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类似项目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

以上资料中所需证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有效公章,并将上述资料整理后装订成册,经核查合格后方可领取采购文件。

(二)报名时间:

2023年 1 月 12 日早上8:00至2023年 1 月 16 日下午17:00(五个日历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三)报名地点:(前兴路288号)昆明市儿童医院后勤楼5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四)联系人: 马老师             电话:0871—63309083

联系邮箱:394036363@qq.com

备注:如需要查看现场请电联0871—63309036 黄老师

五、竞争性磋商要求及时间、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谈判文件附件中提供格式的,请按照附件的格式填写。

1.1报价一览表

1.2 响应函

1.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5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6 技术服务方案

1.7 类似项目业绩表

1.8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供)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提供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来,至少3份回收报废医疗设备的合同业绩,须提供类似项目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注: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作废标处理。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司红章,且装订成册。谈判文件一正两副,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均须加盖公司公章后,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 谈判程序和方法

1. 磋商方法

1.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

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最终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磋商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最终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后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1-3个成交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实质性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见评审方法前附表。

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见评审方法前附表。

2.1.3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描述不清,磋商小组认为需要修正的,修正的内容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报价汇总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磋商总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报价:

2)技术部分

3)商务部分

4)基准价计算方法

5)评分标准

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磋商程序

3.1实质性评审

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实质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磋商标准的,不通过实质性要求审查,不再参与磋商。磋商小组经评审,通过实质性评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使得磋商明显缺乏竞争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全部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被否决后,项目单位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当通过实质性评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磋商小组认为其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具有竞争性,将按下述方法推荐成交候选人。具体办法如下:1)若有两家单位的,则仍然按上述磋商办法推荐;2)若只有一家单位,则由磋商小组对该单位递交的响应文件做出综合评议推荐。

3.1.2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2磋商及最后报价

3.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实质性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注:第二轮磋商报价为服务商的最终磋商报价)。

3.2.2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

3.2.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

3.2.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2.5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3评分

3.3.1 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的磋商总得分。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

1)按本章前附表的规定对最终磋商报价计算出得分F1

2)按本章前附表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评分,得分F2

3)按本章前附表的规定对商务部分评分,得分F3

4)按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总得分。

3.3.2技术部分(F2)和商务部分(F3)得分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3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4磋商结果

3.4.1磋商小组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审报告。

3.4.2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人。

3.4.3评审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

备注: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否决不合格的供应商后,因为有效最终磋商总报价不足三个使得磋商明显缺乏竞争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若有效最终磋商总报价不足三个,但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磋商仍具有竞争性的,可以按磋商方法继续磋商或进行综合评议推荐成交候选人。

 

 

七、评分标准

一、评分标准:

(一)投标价格得分(满分20分)

根据各投标人投标价格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

(1)评标基准价: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中投标价格最高的作为评标基准价。

(2)得分计算: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中投标价格最高的,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20%

(二)    技术部分(80分)

1、相关资质(10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该项目所需具备的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相关资质证书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证、废旧金属回收资格证明或再生资源回收证明等”得10分,未提供相应资质证书的,此项不得分。

2、内部管理(15分)

  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组织保障措施可行的得11-15分;

  内部管理管理制度基本健全的,得6-10分;

③无内部管理制度,此项不得分。

3、服务方案(30分)

①投标单位服务方案内容完整,符合本项目的特点,针对性强,可实施性强的,得21-30分;

②投标单位服务方案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可实施性一般的,得11-20分;

  活动项目设计方案不完整,针对性较弱,可实施性较差的,0-3分。

4、拟派项目人员构成(10分)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固定职工,拟派项目人员构成满足医院需求的,得6-10分;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固定职工,拟派项目人员基本满足医院需求,得3-5分;

③拟派项目人员无法满足医院需求的,此项得0分。

5、业绩(15分)

近三年来(2020年以来至今)提供类似回收报废医疗设备合同业绩3个的,得基本分10分,每增加一个服务业绩的,加1分,分数加满为止;不足3个服务业绩的,此项不得分。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

二、最终得分

1、各评委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各评委的评分应在评标委员会内进行公示,某个评委对某投标文件评分分值低于(高于)所有评委对该投标文件评分分值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值的平均分值10分以上(含10分)的,该评委须向评标委员会作出明确解释,理由不充分的该评委应对其评分作修正,若拒不修正的,该评委对此投标文件的评分不得参与计算此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得分。

2.统计分数原则: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投标人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根据投标人以上各项得分,汇总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将成为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唯一依据。

 

 

 

 

 

 

 

 

 

 

 

 

 

 

 

 

 

 

 

 

 

 

 

 

 

附件一: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

小写:

 

大写(人民币万元):

 

 

注:1、响应文件开启时,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此表请放在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以方便查找。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响应函

致昆明市儿童医院:

    

        (供应商全称)授权     (授权委托人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                货物及所需服务进行响应。为此:

1、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a.报价一览表;

b.响应函;

c.技术规格偏离表;

d.按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e.资格证明文件;

2、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交货时间为:                 

3、保证遵守谈判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本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    天内有效。

7、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供应商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昆明市儿童医院的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部    门: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附件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

企业名称:

2

企业地址:

3

所有资质: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    (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8

主营范围

1

2

3

4

9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1、附供应商简介(包括供应商固定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技术能力等)。

2、附供应商最新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

附件六:项目实施方案

 

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所投货物执行的行业标准;

2、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3、技术支持资料;

4、供货组织措施及交货进度计划;

5、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七:类似项目业绩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名称

承担范围

合同金额(万元)

完成时间

1






2






3






4






5












 

注:附投标人提供自2019至今类似服务项目业绩,须相关业绩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附件八:售后服务承诺

由供应商根据招标要求及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附件九:业绩

供应商提供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来,至少3份回收报废医疗设备的合同业绩,须提供类似项目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

 

附件十: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由供应商根据招标要求及实际情况自行编写(加盖公章)。

 

附件十一: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分享到

返回到首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