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儿童医院科研试剂耗材及科研测序采购项目
作者:昆明市儿童医院   来源:采购中心   时间:2021-11-04    【字体:

编号:YZ/JL-YW10

招标文件答疑、补遗、修改记录

项目名称:昆明市儿童医院科研试剂耗材及科研测序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O53A0062100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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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0871-653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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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E-mail:0871-65330131

□ 紧急        □ 请审阅        □ 请备案         □请回复          □ 请传阅

 

各投标人:

应招标人要求,本项目做如下更改:

一、原“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A标段:”修改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或提供制造商出具给总代理商的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及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1.2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1.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5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2019年以后成立的,可提供已有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或资信证明。

3.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其他要求:4.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试剂耗材,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本项目A标段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长至2021年11月10日。

 

其余内容不变。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11月03日

 

 

 

★请在收到此件后,回函0871- 65330131 或发送邮件至 807122489@qq.com给予确认。

收件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名称)

                                                    (收件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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