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儿童医院两院区物流配送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具有此项目实施能力的服务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单位:昆明市儿童医院
二、项目名称:昆明市儿童医院两院区物流配送服务
三、质量:合格,达到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标准。
四、投标人具备主体资格的同时,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有能力按照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人员、管理相关服务、对物流配送服务有专人负责管理。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等。
2、投标人不得将物流配送服务项目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3、凡具备主体资格的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的独立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具有医院物流配送服务管理经验并有成熟配套的物流管理系统;
(6)投标人需提供团队人员构成情况:人员数量,薪资待遇等。需无条件接收医院现有物流配送人员,待遇不得低于现有薪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保险;
(7)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财务报表、企业获得认证资料、经营思路及方案;
(8)注明承包项目中的经营项目、营业范围;
(9)无条件服从医院的管理与具体安排。
4、能否做好为医院物流配送服务是招标人考核投标人能否中标的关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如何为其服务的理念、具体做法、保障措施等,便于招标人选择。
5、工作范围:PIVAS配液(常规/临时)运送,门诊药房、住院药房送药,标本运送,耗材运送,办公用品运送,收发报纸及纸板回收等6项工作。
6、质量保证:按照医院现需要的物流配送范围及工作量做安排,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物流配送工作,每月进行满意度调查,科室满意度在80%以上,不达标则做相应处罚。
7、场地要求:物流管理服务中心场地由医院提供,必须配置的设施设备均由选中公司按政府相关规定自行办理解决并承当相关费用(如有);建成后的所有场地、房屋产权归属我院(仅指我院提供的场地/房屋),建成后的相关固定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水电、照明灯设施)在合同终止后,须无条件完整移交给我院。
8、合作期限:合作期1年,1年期满前甲方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能否继续合作的指标之一。合同期间甲方因自身实际情况和发展的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须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乙方须同意、执行。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带公司条章
谈判承包商需在谈判前出示以上相关证件核实,证件不齐则视为不合格承包商。
谈判承包商在谈判前半小时提交自制谈判文件。
(二)购买采购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同类项目业绩;
(2)企业简介、具体售后服务的详细介绍。
以上资料中所需证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有效公章,并将上述资料整理后装订成册,经核查合格后方可领取采购文件。
六、报价方式:
七、其他:
(1)投标文件递交内容及方式:投标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附件”的要求,必须装订成册并密封,其中还应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红章)和报价表(一式柒份单独装订);并于开标现场递交。
(2)付款方式:付款方式见合同特殊条款
(3)公开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交付方式:现金),本收费为编制招标文件成本,提供收费收据,无论是否中标不再退还。
八、报名时间:2018 年 10 月 26 日至2018年 11 月5 日下午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
报名地点:(前兴路中段)昆明市儿童医院后勤楼5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纳老师 电话:0871—63309025
备注:如需要查看现场及技术问题,请电联总务科 63309037
九、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十、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另行通知
十一、开标地点:(前兴路中段)昆明市儿童医院后勤楼3楼中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