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昆明市儿童医院“书林院区医技楼、住院楼洁净手术部、新生儿科净化系统维保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2018010902)进行以下澄清:将原招标公告中第四条第(9)小条“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净化系统设备安装维护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在滇三甲医院净化系统售后维护或施工业绩(原件携现场备查);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改为“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净化系统设备安装维护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在滇三甲医院净化系统售后维护或施工业绩(原件携现场备查);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特此说明
昆明市儿童医院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