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昆明儿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对所需的医疗设备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单位:华润昆明儿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市儿童医院物资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人体成分分析仪
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二、产品质量:合格,达到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具备主体资格的同时,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以及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购买招标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9)具有合法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有相应供货能力;
(10)供应商须有能力在昆明地区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经办人的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注:以上证明材料①~④须同时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⑥ 带公司条章
(二)供应商购买采购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同类项目销售业绩;
2、企业简介、具体售后服务网点的详细介绍。
以上资料中所需证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有效公章,并将上述资料整理后装订成册,经核查合格后方可领取采购文件。
五、报价方式:报单价和总价以及设备所需的耗材、试剂、易损坏零部件的价格,同时相关耗材提供所有资料并报物价医保编码。
六、投标要求:
1、开标时投标单位商务人员及技术人员必须到场,如因投标人缺乏专业知识导致谈判难以进行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停止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将其驱逐开标现场,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样品或图册;
3、如投标人因标书难以制作出来或自愿放弃投标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天告知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开标,不告知且缺席开标的投标人将被没收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七、其他
1、报价递交内容及方式: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其中应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税务登记证、产品授权书、注册证等一切证明单位及产品合法性的材料并加盖红章和报价表(一式柒份单独装订);并于开标现场递交。
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货物全部交付完毕后,入库后三个月,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剩余的10%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以无息的方式支付。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交付方式:现金),本收费为编制招标文件成本,提供收费收据,无论是否中标不再退还。
4、参加本项目的谈判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交保证金3000元(交付方式:现金);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非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公示一月后退还;如在投标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地方或医院相关制度的行为,该保证金不予退还。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6、设备参数购买招标文件时发放。
7、设备保修期为2-5年,特殊情况可调整,涉及到的耗材或试剂等确保质量,如因质量问题影响医院正常运营的需先行进行赔付。
八、索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6日下午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前兴路288号)昆明市儿童医院后勤楼5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需医院答疑事项请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报物资采购中心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871—63309083
联系邮箱394036363@QQ.COM
九、开标时间:2016年5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请投标人准时出席。
十、开标地点:(前兴路288号)昆明市儿童医院后勤楼3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