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儿童医院关于制定上门服务费等6项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综合诊查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云医保〔2025〕52号)文件,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市场调节价项目授权医疗机构自主定价。为促进我院医疗技术在临床的推广使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服务项目成本情况、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本着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依据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制定上门服务费等6项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8日
价格监督电话:0871-63309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