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儿童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的温馨提示
作者:昆明市儿童医院 来源:物价办 时间:2019-12-2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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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9】28号、国办发【2019】37号、云政办发【2019】75号、云医保【2019】124号和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昆明市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有关事项的预通知》,我院于2019年12月25日零时起,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如有疑问,可与医院物价办联系,联系电话0871-63309031。
昆明市儿童医院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