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儿童低视力,努力开展低视力康复工作
作者:   来源:   时间:2011-03-15    【字体:

近年来,无论从临床及康复医学发展的角度,还是教育需求的角度,儿童低视力日渐为人们所重视,它被列入我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十一五”发展规划,并被WHO及国际非政府组织列入“视觉2020”全球消灭可治盲的内容之一。

低视力定义为:一个患者即使经过治疗或标准的屈光矫正后仍有功能性视力损害,其双眼中好眼的最佳矫治视力在0.3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但其仍能应用或有潜力应用视力去做或准备做各项工作。其特点为有残余视力,但常规眼镜矫正不能满足其工作和生活的需要。低视力不等同于弱视,也不等同于盲。

儿童低视力的病因多为先天性或后天性眼病。例如:先天性白内障,青光眼,先天性角膜异常,先天性视网膜色素变性,先天性视神经或黄斑发育不良,重度弱视等。婴儿和学龄前儿童低视力在所有视力残疾人口中比例不到5%,但以“视力残疾年数”计算,视力残疾儿童占总体的20%,全球盲童约150万,其中40%为可避免盲,中国低视力儿童约30万。低视力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由于视觉经验少,视觉缺陷影响其身体发育,并常合并其他生理缺陷,易受到歧视,在生活及学习中被边缘化,身心发展受严重影响,无法适应生活及回归社会。视力残疾患者中75%通过低视力的康复,有可能过正常人的生活。低视力的儿童,通过低视力的康复,有可能像正常儿童一样回到学校学习,而不是在盲校学习盲文。

 儿童低视力康复的主要方法
  (一)配用助视器:在低视力的康复中助视器起重要的作用。助视器为可以改善低视力患者活动能力的任何一种装置或设备,包括光学助视器如望远镜,非光学助视器,电子助视器,大字印刷品,闭路电视助视器等。

(二)改善环境

(三)功能性视力训练:包括注视训练,视觉追踪训练、视觉辨认训练、视觉搜寻训练,视觉记忆训练。(四)教育康复:安排低视力适龄儿童在普通学校、盲聋校学习和生活;实施分类教学,提高其生活质量,以利于适应社会。
       
以“关注低视力”为主题的国际低视力康复论坛已呼吁各级残联尽快将工作重点从白内障防盲转向低视力康复。低视力儿童的康复更需要重视,其康复需要专业配镜师及康复训练指导师足够的耐心及长期渐进的综合训练。在我国低视力康复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服务缺口大,我国80%有康复需求的低视力者还难以得到康复服务。中国残联重视低视力康复工作,提出“软硬兼施推动体系建设”,强调第一项任务就是加强对专业人才的教育培训。目前我省低视力工作的开展也处于起步阶段,省内尚无专科儿童低视力门诊及相应的治疗指导师。我院眼科已派医技人员接受卫生部“十年百项——低视力的诊断及康复适宜技术”学习班的培训,开展了儿童低视力的诊断,验配及康复治疗指导,目前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低视力康复及处理为最后一步提高视残儿童功能性视力的有效途径。通过配用合适的助视器,并且系统、正规、全面的进行功能性视力训练,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视残儿童视觉效率,使其更好地利用残余视力,以满足日常生活和学习需要,提高其社会适应力。开展低视力康复工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和体现,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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